交換日記(2010年11月)─股瘋

股票市場是少數贏多數,股票分析是姣婆遇著脂粉客,股瘋是向神宣戰的表現,股災是自欺欺人的偽科學穿煲之日。

估估下,搵藉口。市場明明猜不透,偏偏找些對胃口的「證據」,說來雄辯滔滔,未說服自己先說服人。無論宏觀經濟學,還是從財經演員們的所謂技術分析,得出來的結論,只求知音,不o岩合尺(河車)者,自會看見破綻百出,漏洞處處。

有朋友做證券。投資失利時,話「個市唔就。」我問:「個市就,我自己都係股神。點解要搵你?」「我可以提供專業意見。」「咁係咪輸左會幫我啃部份?」「風險在投資者本身。」哦,原來agent非在夢中,君在夢中耳。

「經濟學」美其名研究人的行為,可是每次股災均推翻不少理論。至於現今仍存在的大理論,永遠假設人是理性,又假設市場有隻無形之手,最終將利益分配得當,怎樣聽起來都是宗教信仰而非科學。

更神化者,看數字,劃圖表,便能預測未來,與占卜無異。好似十二碼咁,一係入,一係唔入,假假地都有二分一機會。而且唔中都無所謂,d人有失憶症又怕悶,唔怕輸最怕無野炒,呢頭輸到損手爛腳果頭又再黎過。

經典電視劇《大時代》入面,羅樂林飾演既葉天,係一名著名股票經紀,亦係主角方展博(劉青雲飾)師父。佢臨死前有一段奇怪的遺言,在電腦破解密碼後(未有談及如何破解),化為以下警句,願與看倌們共勉之:

股市原意,乃讓集資投資有其地,社會向榮,人皆有賺,

惜人性貪婪,耗盡心思,巧取豪奪,樂土成煉獄,血雨腥風,殺戳不息,

無數人蕩產傾家輸性命,勝者則喪良知人格,

余於股壇數十載,未嘗見一真正鸁者,

智者應知此乃一處永無贏家之戰場,

取勝唯一法……「及早離去」!

(以上噏瘋僅為本人愚見,歡迎討論,如覺得無理,自可一笑置之,切莫動怒,以免傷身傷和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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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in: on 22/11/2010 at 7:24 下午  發表迴響  

交換日記(2010年10月)─向交換日記各位推介的一本書

去年我看過最好看的書,是《紅樓夢》的圖文普及本,不過有恆常閱讀習慣的人,可能一早便看過了,沒有閱讀習慣的卻會給書名嚇怕呢;今年到現在看過的書當中,好看而有印象的有三本,左篩右選之下,決定推介陳雲的《難忘香港食與色─城鄉風俗雜憶》。

此書是陳雲將《明報》及《信報》連載的相關文章結集,並補足了若干內容成篇。內容一如書名,是以「食」與「色」為兩大主題,回顧香港昔日風俗(當然也有今不如昔的感慨啦)。主題嚴肅,內容卻是輕鬆有趣的。

香港人喜歡講飲講食,「講」的方式卻流於單調,除了找些所謂食家名人去窮奢極侈的地方吃飯,或姐手姐腳做飯,就是以旅遊指南型式,帶觀眾看他們旅行兼吃當地食品,其主持人識見及詞彙之貧乏,令人不忍觀之。

至少,我未從他們口中聽過原來「宰相」真的是要考烹調的。從庖廚對材料的掌握,包含的是他對各地氣候風物的了解;搭配材料之方,可見其運用資源之法;奉餐之儀則可見其禮數是否週到;所以,好的宰相都能煮一手好菜。另外,煲仔飯用甚麼烹具如何煮才好吃?為何茶樓以前賣大包,而家興食細包?雲吞為何愈賣愈大粒?點解滾水蛋有得賣?這些都是我們之前或未聽過,聽完之後會「叮」一聲的冷知識。

在「色」的方面如是。從以前的人是如何看待色事,到現代人是如何先壓抑再滿足色慾,說來情理兼備。廣東口語向來生動,上一代那些政治不正確卻啜核非常的不文語言,書中都有見解。

之前看過陳雲的《中文解毒》及《執正中文》,他給我的印象是個嚴肅的判官。《難忘香港食與色》有趣的地方,就是他會談家中生活瑣事,尤其是他去德國遊學時如何與外國女子裸泳,回港被稱廣東好漢;或與寄養小兒吃飯或去家長日等遇到的有趣軼事,讀來饒富興味,令人會心微笑。

有參與交換日記的各位,大概徘徊於70後(尾段)至80後(頭段)的一代。我們長大的過程,充分見證了香港人生活的快餐化及一元化。現在,街邊賣的燒賣魚蛋,賣的地方不同,卻來自同一工場;屋苑的防盜閘,隔絕的不是竊賊,而是多年建立的鄰里關係;以前的食肆,出品專而精,目的是吃飽人;現在的卻是種類雜而份量少,目的是增加邊際利潤,或補貼食極唔飽的業主。人變得麻目了,疏離了,但我相信各位是例外,故向各位推薦本書。

另奉勸女讀者,不要嘗試找陳雲的照片,我怕妳們會失望。

各位的推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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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in: on 09/11/2010 at 7:11 下午  Comments (2)  

交換日記(2010年9月)─我的購物樂

怎麼說呢,購物對我來說,好像是件似樂非樂的事:

青少年時代的購物

小時候最希望有對像樣的籃球鞋。有些同學,明明球技不甚了了,卻每次穿不同球星的限量版球鞋,對他的仰慕之情,不比那些校隊風頭躉為少。記得會考那一年,不知那裡來的錢,第一次買一對價值一千三百元的球鞋,甚為愛惜,在室內運動場才穿,在運動場途中則穿另一對鞋,到達場館才換。每次打波回家後會以潔而亮沖洗鞋兩旁的白邊,差不多要焚香沐浴唸埋經先至著得。因為麻煩,所以擺多過著,最後鞋底氧化,在哀悼一會之後,自己反而得到解脫。

未正式搵錢VS正式搵錢後的購物心態

大學前的暑假,到大學畢業為止,是駛錢購物最豪爽、最快樂的年代。那時一方面問屋企要零用,一方面做兼職,有空不是去圖書館溫習,而是逛街買衣物鞋袋,平貴皆買,幸而未有很嚴重的卡數纏身;反觀現在,只會在特別日子或有明確目的才買,買一樣東西會考慮的,在價錢以外,還有家中位置,是否襟看襟用等問題。最終我發覺,除了金錢外,購物需要的,是閒情,一股把天下事放諸腦後的傻勁。

購物VS吃東西

在繁重的工作後,一次盡情的購物大概會令女士們的煩惱一掃而空。其實消費主義何止作用於女性?可是包括我在內不少人的減壓方式,不是喪購物而是喪吃東西,以作為一種洩憤式以及自己作主的表現手法。結論是:我越肥代表我壓力越大。我知道這樣說可能大部份人也不同意或理解,但我會減的,壓力同體重都係。大家聽住先啦。

外地購物

之前提到購物需要閒適的心情,這或許解釋了為何在外旅遊,人的購物意欲普遍提高,那些所謂手信明明香港有得賣,偏偏都要買下先安樂。記得自己最開心在外旅遊購物是在2001年的暑假去美國探姑姐的時候。其實主要都是在紀念品店或Factory outlet買東西,最特別要數到在史丹福大學買了一件縫有其校名的有領tee,本打算用來招搖撞騙的,可是現在都不見了。

禮物、節日

近年購物活動很大部份都花在節日(主要是耶誕)買禮物的事情上。本來,為親人朋友花點心思,聊表心意是很不錯的一件事。不過,久而久之,禮尚往來之下,就會將此舉物質化,愈買愈貴,好像軍事競賽一樣;而買禮物的地方,來來去去又是那幾處,結果演變成又一件累人的事。

買樓買車

作為香港人,買樓好像比拿身份證還重要。可是,買樓的經驗卻沒有令我添上甚麼美好的回憶。始終可能首期是靠親戚幫忙賒借,整件事於我來說,瀰漫著一種不道德的氣氛;此外,當見到現樓的建築質素與示範單位的落差,當一次又一次乘搭交通工具才發覺那裡是如何的不方便,就會為自己的魯莽而自責;收樓及驗樓的繁複程序,更叫我感到疲累:大佬,錢我都比左啦,你仲想玩咩呀?結論是,如果有下一次經驗,都會買二手樓;車與樓則相反。養過三次都係二手錢七,想他日有機會買返架全新車,不需要是名牌,但由試車、落訂、選色及options、等生產期及船期,到新車抵港出牌,再取車駛回家中停車場,整個過程,興奮程度應該相若於一名爸爸等待自己的嬰孩出生吧。

買書

喜歡看書,卻認為購書算不上是樂趣。縱然在書店買到一袋二袋時也感到開心,回到家時已轉化為壓力,怕自己買得太快,讀得太慢,又無位擺。近來開始在網上買書,每次看見書本在訂購後不經不覺送到家裡,就好像突然收到禮物般,也算是樂趣一種;而每次一兩本,壓力也不太大。

他們的購物樂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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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in: on 09/11/2010 at 4:30 下午  Comments (2)  

交換日記(2010年8月)─我的ABC

也許真的不習慣用英語思考,以為把時間拖長點,在這個中英夾雜的語言環境中,總會想到些特別的字詞,結果是除了小時候的ABC糖果屋之外,就甚麼也想不到;然後打算把汽車的品牌型號寫個A-Z但還是罷了,中學畢業十多年,不要再存這種交功課心態吧。

這種苦惱,其實和我小時候改英文名的情況差不多。

不知道大家是否還沿用小學或中學時改的英文名,我就不是了。中小學時記得用過的,有Terry也有Warren,都是叫別人(爸爸、老師)給自己代勞的。其實不太合意,自己卻沒有衝動想個更好的,反正那個時候,英文名的意義,僅在於英文課老師叫自己的代號,與9527是無異的,那段日子也就hea過了。

大學時代的我是沒有英文名的,縱使那種老師代號邏輯仍然存在,但既然入了大學,要改英文名就應該自己作主,想不到叫甚麼就索性不用英文名罷了。進入社會,不知怎的又有個衝動改個英文名,於是就遍尋改名書,也為選擇英文名定立一些準則:

  1. 不用那些一街都係的名。好一個自命不凡的平凡大學畢業生;
  2. 音節一個起,兩個止,象徵為人爽快(哈哈);
  3. 不要太難讀。個人認為廣東人發th音總是不夠自然,所以不用;
  4. 儘量不要跟明星同名。就好似撞衫咁,會尷尬。

結果我選了Gus。其實本來是Guts,那是我追看的漫畫的主角名稱,當然那個主角本人是很有guts啦。但一來怕抄得太足,二來我看見改名書是有Gus那個名,所以就想用。其實用於英文名,Gus是August的簡寫,所以八月出生的人才合用。我是九月出生,但為合理化自己的選擇,我打算用舊曆生日以作解釋。

一話比家姐聽,比佢笑足半日,點解釋都無用。可惡,諗左咁耐仲諗到咁周密,一話比人知竟然被喪笑。我怕家姐既想法係主流意見,所以局住用第個名,結果用左第二男主角Griffith個名埋單,去th化後就是Griff了。

其實講返,漫畫入面個Griffith係奸,或者應該話佢係好單純追求自己理想既人,追求既過程之中,佢係會完全唔考慮咁犧牲其他非常重要既野。跟住我就好理所當然咁同自己講:要以格里弗斯(Griffith)做事的決心自勉。禮成。

再講Griffith呢個字與Griffin或Griffon同,係指鷹頭獅(獅鷲),一種不存在的生物。細心的朋友可能對佢有印象,因為在不同的紋章及建築上,都會有佢既身影,而佢普遍係象徵勇氣同膽色。由於我個中文名是麒麟的麟,是中國文化中的瑞獸,象徵知識及吉祥。既然中文請到中國既瑞獸,咁英文名請返隻西方國家既神獸都好應該。如是,我的英文名就此穿鑿附會而成。

其他人的ABC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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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in: on 09/11/2010 at 2:39 下午  發表迴響